没有钱财损失,男方赚了,否则结婚再离婚能被扒一层皮,后面也没钱娶媳妇了
【 在 lOOO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就是给他妈害的,鸡贼想生米煮成熟饭,借机压价,最终害的儿子坐牢三年
: 女方母亲拿孩子婚姻做买卖收钱,想借qj报警吓唬男方,本来想调解给压力,结果对方母亲是个法盲。最终小孩永远没法出头了。
: 公检法反正最后怎么判例外都不是人,二审最大问题就是多次延长审限,要是证据确凿毫无问题,就应该立刻宣布维持原判。你几次延长审限就说明这个案子就是证据没有那么充分,最后随便你怎么说,人家都不会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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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TAS-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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