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解释就默认对方解释。
懂吗?优势证据原则,
对方解释女方 处,失身有损,所以彩礼协议才那样,
你认不认,不认就需要解释。
你这个做法,qj案法官会直接认男方解释,
因为不影响qj案判决。
然后判决就是前面我说的,在qj案中,女方全胜,
但是,被男方挖了巨大的坑,直接诈骗成立。
【 在 poll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需要解释
: 我送我关系好的亲友东西 不需要理由
: 在大同案里 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是彩礼的一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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