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不是不出钱的执行者。
LZ是提议方,并且是默认自己出钱的一方。
然而岳母为了表达自己“大度”什么的,主动表示出钱。
事实上,LZ岳父母应该是不具备去甄别信息,买车这件事的能力的。
也就是联系二手车主这件事,岳父母做不到。
所以LZ是做了联系二手车主,让岳父母去看。
首先,岳父母没有反对买车,反而声称要出钱,也就是他们也赞同买车。
那么LZ提供信息,结果岳父母反而说,哎呀,不需要扒拉扒拉。
这不是很虚伪么?
当然了,LZ作为年轻人以及后辈尤其是有钱的后辈,是不应该跟岳父母计较这些事。
但是LZ是否计较,那是LZ的心胸。
不能说岳父母就是对的。
当然了,再退一步,就是岳父母这样必然是由他们的认知导致的,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让女婿去包容就强人所难了。
【 在 reaph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描述得挺好的。
: 既然你描述得这么细致了,想必你已经发现,楼主无论是作为不出钱的执行者,但执行过程中不向出钱者请示,还是作为出钱人,但是既不明说出钱又嫌弃岳母没脸,是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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