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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大同订婚qj案 (转载) [查看原文]
frankyang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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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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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未遂,应该算中止
其实男方就该同意加名,婚前加名,这肯定算彩礼,婚后不共同生活,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即可,也就损失个婚礼钱
【 在 smthxes (。。。)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ull 讨论区 】
: 发信人: salsalover (喵喵), 信区: Bull
: 标 题: Re: 大同订婚qj案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Apr 19 09:54:29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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