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有,告诉了你为什么算所谓正常婚内(其实发生強姧报案的根本其实质就已经不正常了),你还找不到,我又没义务扫盲。
这是基本法理,和支持不支持无关,客观上是不是的问题,而非主观上支持不支持。如果能推动明晰立法,我也不反对任何结果。本来法律就是一定的主体意志体现,是人制定的为人服务。只是现行法律,強姧罪并没有配偶不能作为主体的任何但书条款,法理上的构成要件也与配偶实施不冲突。实践惯例本身不能作为法律。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我本来是想好好讨论问题。其实我也一直想找到一个正常的婚姻期间内的案例,因为我自己本身是支持在明显使用暴力的情况下。即便是在正常婚姻存续状态下,也应该判的。可以一直没有找到。本来你说又我还挺高兴的
: 你看来不是一个能好好讨论问题的人。算了
:
--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