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一定,地主是有标准的,短期雇雇农都不算,自耕农多负担一个孩子,根本不算什么,生四五个必须是地主么?有人破产,有的地方遭灾,要卖儿卖女又不是全天下平民都必须共同贫富,你才没有基本逻辑。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一脚天上一脚地上。
: 能养童养媳的,起码得是村里的地主吧?过去的普通人家,哪有闲粮食多养这一口人?(还是那个逻辑问题:女的家里养不起这一口,男的家里就养得起了?她干的那些活,婆婆都能干。这和男的成年后能出大力时娶妻是不一样的。)能养的起童养媳的,肯定不是“平民”,至少比“平民”要“不平”那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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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