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这说的仅仅是学历这一块儿,是否独立执业这些跟两国的医学体制有关,其实这也不是本次争议的点
董小姐并没有门诊独立看病这些吧。其实我觉得她的槽点有两个:1、本科学校和专业以及先修课程是否合格;2、辅助手术过程中擅自离岗。后一点不知道这个对规培生来说是否有要求,至少对肖的处理主要就是因为这一点,而对董小姐没看到对这个的说法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太一样。
: 美国的那个住院医师培训,大概相当于咱们国内的规培加住院医师。他们那个住院医师培训后,再通过一个专科认证后可以独立执业。
: 我们的医生也不是规培后就能独立执业的,要先当住院医师。成为主治才可以独立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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