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所以不公平啊。
医患关系在手术环节原本就信息不对等地位不公平,医院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医生的权益将所有风险转嫁到了病人头上要求风险自担,而病人的权益保障几乎全靠医生的良心。
那么一个医生将个人情绪凌驾于病患安全之上,而且还是这种扯淡的男女关系导致的情绪,这个人他就不适合做医生。
为什么肖医生会承认私德有亏而坚决不认可医德有损,为什么他要强调自己是身体不适以及掰扯二十分钟和四十分钟的区别,无外乎致病患于不顾的欠缺医德这个东西一旦坐实了,他就麻烦了。有人说可以去私立医院,怎么可能,命越金贵的人越会在乎大夫是不是会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有钱人怎么敢用一个会把病人丢在台上的人给自己动手术,他们并不会在乎医生收红包反而可能会喜欢喜欢钱的人,但他们一定会在乎医生因为谈恋爱撂手术刀,后者的名声没有医院担得起。
【 在 threepiggies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做手术之前要签好多免责文件,不仅病人本人签,你的主要家属代表也要签(比如配偶,或者老人的壮年子女)术中任何并发症,包括麻醉的问题,病人都要全部签下去免责的。
: 哪怕再小的手术,都会写着有死亡风险,病人确认明白
--
FROM 120.2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