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就要认定要不回来,这真是一个流氓的设定。
回到他说的亲情,搂住家里还是觉得自己亲姐姐不会这么坑,也算是为亲情买单了。但是买单不代表不应该去要钱。况且楼主借的时候,绝对不是认可可以不要了,否则就不会有烦恼。他的烦恼是他姐不要脸不还钱,不是他老婆想要回钱。拿这个说事,楼主可以去要钱,而不是说他老婆让他烦了是他老婆不好。这个不不好不对是他姐姐造成的,不能混淆错误主体。
谁的错误谁承担后果没毛病,因为一件事情不是到某一点就终止了,所有的事都是有前因后果,不能中途截止算对错。楼主犯错收到烦恼的惩罚很正常,不能说我错了,但是你让我承担错误的后果就是你不对。
【 在 yilongz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借钱的基本定律就是有可能一分也回不来,就要有打水漂的觉悟,否则就不要往外借。
: 如果还是借了,比如lz,至少借的时候亲情大于钱,如果他老婆不因此找他麻烦,他也不会这么烦,甚至都不会因此而烦。这就是钱与情的平衡。同样,他和他老婆也存在钱与情的平衡问题,至少她老婆表现出来钱大于情,否则不至于逼自己老公这么烦,因为钱已经借出去了,并且,暂时无法回来是事实,还总拿这个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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