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感受,一般的案件,往往法官个人的价值判断决定了案件结果。
从结果出发,找相应的事实、法条以及能闭环的逻辑。与其结果相悖的一切,会被选择性忽视。
对于法官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的评价高低优劣。而一审、二审、再审乃至抗诉的程序设计,能尽量将个人判断回归到更加契合普世价值的轨道上来。
【 在 Laurasia 的大作中提到: 】
:利益至上,冷漠无情,精致利己主义,这些年一些传承多少代的传统美德早丢掉了,老人倒了没人敢扶,行人飞来横祸赔七万,感觉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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