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知网查的文章。参考大城市做法不一定就是对的,欧美大城市以前还放血疗法呢,道理总要讲吧。扶梯踏步高不是我觉得,而是用于行走的踏步高度有国家规范,不满足规范就不能作为行走的台阶,出问题设计者要坐牢的。而规范的制定都是长期经验教训的总结,不是谁觉得。房地产寸土寸金,如果规范可以放宽,地铁医院商场酒店会不想节省楼梯面积吗?扶梯踏步高也是为了尽量节省楼面面积。如果扶梯应该行走,就会设计成正常楼梯高度,现在的高度就说明不让走。因为传送带本身行走就不安全。
【 在 harbersea 的大作中提到: 】
: 哦,一句话,你们是跟着风向变呗,你摘抄的文章里是不是有一段“参考之前大城市的做法”啊,是不是应该也写上来。
: 还有,我换几个引擎搜了半天,你这个所谓的转载都是一个同样的稿件出来的,我在香港的机电工程署没查到类似的表述,可能我查的不对。,你可以补充下相关的原始新闻或者规章、规范什么的。
: 至于你觉得扶梯高,走起来吃力的话,麻烦你站一边抓紧扶手,没问题的啊,互不干扰,别人觉得能走就走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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