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毛病可真够大的。
凭啥不欢迎扯别人衣服的保安,就要欢迎杀人犯?
你规定的呀?
难道你自己给杀人犯开门,回头要阴曹地府里赖你们小区保安不如地铁里扯衣服的那位保安尽职尽责?
建议你和你家人这种有共同爱好的人专门建一个小区聚居,大牌子写上:欢迎保安认为业主无法语言沟通时扯业主衣服。
【 在 BIG3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欢迎扯衣服的保安,你欢迎SHA人的人呗。
: 你也不要双标,让你和你家人接受他。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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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ixiangyun FROM 222.12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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