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案例pl有点甩锅了。
按说就算是精神病,也应该先刑事立案,该捕捕、该诉诉,嫌疑人辩护方可以代嫌疑人申请司法精神鉴定。这样即使最后判不了死刑,法院也可以酌情考虑是判监禁还是强制医疗,被害人家属还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现在好多问题是,pl直接委托说是精神病,相当于绕过刑事诉讼程序了。涉及刑事犯罪诉讼程序上要求先刑后民,刑事走不了,被害人亲属的诉求往往也无法伸张。
【 在 liuxiaor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成都27岁女生家中被杀,那个案例很典型,要是凶手确实有精神病,那么无辜的被害者就这么被害了?
:
: 国外会怎么判?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
修改:shixiangyun FROM 222.129.135.*
FROM 222.129.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