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个帖子里面,有人会说只要透明就行,这些都是人性,把东西放到阳光下就行。
也不知道他们自己是不是真的这么想,抑或他是觉得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是绝对的既得利益者。
就好像好学校,他可以有校友身份,捐款进去就可以让他的孩子把其他学习一样的人踢出去,可以捐款给警察局,发张好市民卡,遇到超速或者违停可以不罚款扣分。可以捐款给市长,然后去拿项目(当然,项目肯定是保证质量的完工,但价格可以高不少),如果有别人捐款比他多,把他挤下去了,估计会跳脚。
以前水木就有一位,大骂司法不公,他那么强的证据都输了,然后再问问,他打了不少官司,有赢有输,问你有赢有输为啥司法不公,答曰:我赢的是因为我证据强,法官不能徇私枉法,我输的都是对方找人了,法官徇私枉法。
【 在 Lindalcw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会把FB做得合规,他们最懂这些,而有些行为是我们根本不允许的
: 比如公务员允许经商,比如高盛给希拉里20万美元的演讲报酬,这都是合规的
: 这钱甚至都不用洗,有什么FB不FB的
: ...................
--
FROM 180.1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