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男方出首付要写女方名字?
其次,分配由法官裁决吧,难道想要协商?
【 在 nim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买房时,男方出的首付,写的女方名字(男方户口在老家,不在本市),还赠了一些财物。婚后育有一女,一直是姥姥姥爷帮忙,开始是姥姥姥爷帮忙带了一年,两口子打架,老人就把孩子带回老家,小两口闹离婚。首付、财物这些需要女方退给男方吗?这些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且确实结婚了,算男方的独有财产,还是共有财产?离婚协议是孩子归女方,男方不要,愿意按月给抚养费。男方要求把首付(扣除房屋降价同比部分)和财物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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