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是老板员工一起有这个爱好。
只有这个刚来的做饭阿姨是个例外。
如果她认为老板同事养狗妨碍了她,那提出来,或者不做这个工作就得了。直接毒死人家的狗算什么呢?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犬种在城市是禁止养的,城市也禁止遛狗不栓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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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园区即使不对社会人开放,也对员工开放。这种不栓的狗对人是有威胁的,存在咬人的可能,更别说还有狂犬病的可能。为了保护人的安全,我觉得可以剥夺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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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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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hixiangyun FROM 123.12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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