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拟处分决定未公开全名。
第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拒收处分决定的,前两种方式无效(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可在学校官网、公告栏等发布公告,60日后视为送达。拒收不影响送达效力。
因此,不管谁不先行采用邮寄方式无效(邮寄被退回),就公告,均违反该规章。
第三,清华上述公告,未说明是否已采用邮寄方式,存在疑义,但并无证据实际未先行采取了邮寄方式。邮寄签收,视同送达,被退回视为方式无效。
最后,送达期10天,属于违反教育部规章行为。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些造谣公告送达必须写全名的可以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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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3.*
FROM 114.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