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您说的涉及法律层面和财产层面的继承,只是“继承”的一个子集,显然在现在这个由宗家的事情引出的话题来说,不够全面。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的是财产继承,说的是法律原则。你说的哪些基本是无关的。当然,有世袭爵位等是可以立嫡的。这个不是什么家业大的问题,家产多的问题。而财产方面均分,也不排除嫡子(非嫡长子)份额会多出一些的规定例子,这与汉代形成的“诸子均分”原则并不矛盾。均分也得能分,难道一个罐子也要打碎各取一半?你说的什么树啊,猪啊,不能作价么,你要树,我要猪,作价均等即可。
: 最后,宗不过是个富商性质,搁古代连立嫡资格都没有……士农工商,是平民末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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