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宗死前就把所有子女都拿到明面上安排继承问题,或者老宗死后不久就开始闹,那可以是你说的那样,仅仅是遗产。
老宗既然和对面生了几个,说明不仅仅是简单的生理需要(传言在国外领证了?),那就不可能在生前不给对方一些财产,对方应该不缺钱。老宗都去世有一段时间了,这时候闹起来,你真以为是冲着那点浮财去的吗?
如今这样,双方绝不仅仅在意于那点遗产了。说句极端的话,可能是不死不休。(当然,这里的“死”只是个极端的词,现实并不一定指的是物理消失,包括但不限于失去自由、彻底社死、踢出局等等极端后果。)
你是不是搞法律的?提醒你,不要把法律作为这世界运行的唯一准则。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懂你的意思,继承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有什么持续继承么?生前已处分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有纠纷不解决么?法律上判了,解决了,不接受也没意义。同案也不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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