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告官了么?协议一致哪有禁止?而且,汉代就有遗嘱实物证据,虽然没有遗嘱优先的明确规定,但若法定优先,遗嘱有啥意义?至少唐代就有明确依据,遗嘱优先。
诸子均分,别宅子(即私生子)有继承份额等等,都是有纠纷时官府裁判划分的法律原则,不是法律强制,这个概念你懂么?范的事儿根本不涉及官府裁判,哪有什么执法问题?你一贯脳子一团浆糊的抬杠。
现在也一样,所有最高顺位继承人达成一致,就可以随便怎么分,很多把遗嘱也不公布了,这都行的通。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范仲淹还不是私生子
: 婚生子,就是他妈改嫁了
: 后来范家人只同意他还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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