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没必要跟个史盲似的以为私生子有继承权是什么舶来品。宋代还友奴籍,所谓送人的是婢妾,根本不是法律意义的二房,姨太太,没有妾的法律地位。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得对,但文化传承是有糟粕的,不能说古人怎样,我们就仍然要怎样
: 而且,时代本身就是在进步的。宋代还能把自己怀孕的小妾送人,并且认为是风雅之事呢。
: 中国的法律,没有僵硬的照搬谁,都是根据国情和社会的进步来的。好的z f,是要带领群众往前走,而不是被民粹带着往前走。先锋队的作用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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