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本质是质疑婚内共同财产均分的原则啊。事事纠结,那掰扯的清么?不吃干喝净造光,大妈亏了是吧?支持按照你纠结的一切事实来合理划分,划分完了还算分了大妈的么?那还有啥问题?
【 在 changjiang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呀,婚后财产,在离婚前就是两人共有,你的也是我的,每一件事都AA的是少数吧?
: 比如大妈省下10块钱,共同财产多了10块,第二天离婚财产对半分,是不是替别人省了钱?如果大妈能挣钱,挣了100万,是不是得分出去一半?虽然可能分出去的比例小,但这条法的存在,是不是让大妈没办法放心为家庭考虑?是不是威胁婚姻?而且这不光是分出去了钱,这侮辱性极强。
: 如果离婚重组,那是三上位。但没离婚,三凭孩子要大妈的收益,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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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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