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民法典没有规定罚则,甚至夫妻相互忠实当年列入婚姻法是广受争议。可以主张侵权赔偿,从未有子女诉父母被支持的案例。夫妻间判例多为离婚财产分割中出轨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补偿,抚养费等,有判例支持精神损失费,我囯的精神损失费才有几个钱大家也清楚。
请问,事实问题哪里破防了?指出你观点事实法理错误就破防了?
阶级涉荟才有的婚姻,不可避免异化桎梏人类本身,这是什么不能明说的观点么?婚姻本身先验的神圣,不可侵犯,才既不是事实也不符合道德,这也是我囯旗帜鲜明废除通奸,打破束缚迫害人类(包括甚至主要是妇女)枷锁的,符合良知的理由。难道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轨、养私生子就是婚姻过错方,背叛婚姻、侵害配偶及其子女权益
: 有问题吗?
: 不该受相应惩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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