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以中、美立法的完善程度,不存在“只要不违法,怎么损人利己、为所欲为都可以”的情况
不违法基本上就不会给别人的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绝大部分人的问题是,自己连站在法律底线以上都做不到,却喜欢对别人挥舞道德大棒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观点是在鼓励道德败坏。只要不违法,怎么损人利己、为所欲为都可以。只要脸皮厚,不怕谴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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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出法律的校规、厂规要求完全不存在人治的问题,这些规定是公开的,对所有人是一视同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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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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