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说这么多遍了,还装看不懂,就会乱用词扣帽子
这不是“株连他人”,而是对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质疑,这是“他人”的财产吗?
此时这夫妻共同财产还没分到死者头上,你就替来争产的子女当成他们自己的了?
人死了,但他所作所为对活着的人有侵害,他的财产还在,应该对受害者做出赔偿、补偿,受害者还没死呢,这有什么不对?“株连”毛线啦?私生子看到老爹遗产要减少,急了?
一边声称“人死万事休”,一边还盯着死人的遗产拼命争,这不是自相矛盾言不由衷么,好虚伪啊
【 在 molly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死万事休,你无法惩戒他
: 能惩戒的对象,只有活着的人
: 但现在在财产方面早就不搞株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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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