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养小三生私生子,不是过错?
“被强迫”出轨?养小三?生私生子?不出不养不生会怎样?拿啥来强迫?
而配偶受到的伤害是客观的,得到补偿/赔偿也是合理的、应该的——承认这点有多难?死不承认这点的人才是真好笑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配偶的行为才能作为过错,私生子也可能是你配偶被强迫啊。其行为过错,你大可以主张,但私生子的存在本身不是过错,以你配偶存在婚外情,提出损害赔偿有支持案例,离婚时提出多分部分财产,第一有支持案例,份额变化不大,第二婚外情行为本身不改变均分原则,这个法理很清晰,最后,法条仅仅规定了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适当照顾的原则,不适用一方已死亡情况,且即便等效适用,份额改变也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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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59.*
FROM 112.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