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定位拿不到别人的东西就是吃亏呢?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不就是一块钱中有五毛钱并不是自己的么,那么为什么并不是自己的五毛钱,却也必须属于自己包括自己的孩子,否则就是利益受损就是受害呢。婚内出轨应当去追究出轨一方自己的违约责任,关子女啥事。
人自己的钱给自己生的孩子,是最基本的人性导向。
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钱给自己生的孩子,是最起码的人权体现。
否则岂不是只要结了婚,人就丧失了自己的遗产处置权。
否则岂不是只要离了婚,跟随前任生活的子女将失去另一方的继承权。
否则岂不是人只要各自携带子女再婚了,就必须严格将家产均分给跟随进门的子女。
如果必须面临婚内人士不能独立处置个人遗产,那才叫脑子进水的人才会结婚。
只有把婚姻单方面定位在我要拿到别人的一切的立场上的人,才会因为得不到他人的全部而宣称拒婚。
可是这样的人,谁会愿意跟他们结婚呢?
【 在 shuyinxia 的大作中提到: 】
: 直接受害者:原配及其子女
: 间接受害者:穷男人,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潜力股。
: 因为不公平的法律,这世道的价值观又回到宁坐宝马车上哭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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