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也说是涉嫌,起诉是自由,但后面就是证据和规定了。现实生活中的诽谤罪很难打,情感上每个人都有立场和站位,但是到了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是否充分排他以及够不够得上定义,例如那个判决书的脉络很清楚,首先不能排除其他可能,其次无法满足法条限定,于是女的赢不了。打诽谤和侵犯信息类似一样的路子,民事案子原告原本就天生吃了点亏,原告必须证明一定,被告只要能证明不一定就行了。打不下来还有啥跑不掉的,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寻求网络审判,无外乎因为网络审判多讲情感,现实法庭只看证据。
【 在 haotu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法官你就定了?拉偏架不能拉到这个份上。
: 起诉的是涉嫌诽谤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随便哪个成立这女的都跑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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