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是从处理结果反推回去的。这就跟很多职场XSR一样:当事人迫于工作压力等多方考虑,再考虑到自己没什么太大损失,综合考虑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根这个外卖摸服务员是一样的。(我也从来没说你说过职场xsr的问题,我只是做个类比。你不要造谣说我造你的谣。)
最终结果是什么,是个实然问题。事情本质上是什么,是个应然问题。我也认可现实中的一些妥协、颓然,它是客观存在的。但,实然只是实然,不能用它去反向标定应然问题。就像现实中一些犯醉分子因为各种原因逃脱制裁,有的甚至只是程序瑕疵问题导致其逃脱,这是客观存在的,但反过来这种人真的就是小白兔吗?最多只能说:法律上无法认定其罪行。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背意愿本身就是构成性骚扰要件,你觉得构成就要证实违背意愿。你除了自己代替当事人的臆测,还有什么论证?无须追究的表态你觉得是违背意愿么?
: 你不要造谣,我什么时候说过职务从属的优势地位等和违背意愿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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