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公开双标,公开无恥了。你的认知有啥意义?即便公共场合紫微,也是扰序,寻衅滋事,根本不符合性骚扰构成要件好么?有悖于法理的奇葩认知不是你捏造诽谤侮辱的理由好么?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估计类似状况下我会站女生认为是男的偷拍是侵犯人隐私,毕竟很少有人会将女人抓痒理解为对男人的骚扰,但反过来可能成立,就像公共场合暴露啥的传统上大家也是会区分性别看待。。其实那个男生如果是因为湿疹啥的在桌子底下偷偷抓,他也只是不注意个人形象,女生也不该拍人家。只是她坚信那是因为男的对着她抓,那这就没办法了,没人能管得了别人的思想。于是既然她觉得是,那就只要她能证明是就行,证明不了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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