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位置看,是占用了一块绿地建的墓
从规模看,旁边的墓应该是0.3平方米的
楼主文中说是给单开了一平方米的墓地
被害人和家庭当然同情,追凶多大代价都应该的
但有必要墓地特殊化吗?
这是民政管理的公共资源
我们都有权提出疑问
这不阴暗
谢谢
【 在 swiminr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属于典型的心理阴暗,凡是有点特殊的做法就都是特权?
: 朱令这个事影响很大,本身也很值得同情,公墓方面为什么不能因此就进行一些特殊处理?要达到特殊处理的结果,方法有很多,动用特权最多算其中一种,为什么啥事都要扯上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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