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纠纷去法院是蛮不讲理呢?类案事实认定不同,很多也是支持了部分诉求的。按照自己的认知诉诸网暴才是蛮不讲理吧?你有你的评价,别人也有评价说话权利吧?
【 在 dfsusb 的大作中提到: 】
: 权利得到保障了啊,他们启诉,fy没说不受理吧?是按程序走的吧?
: 蛮不讲理是我对他们的评价,这也是我的权利。
: 现在很多人在网上讨论问题,脑子都不清楚,陷入了泛权利思维,仿佛只要不违法,干什么别人都不能说一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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