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就是我认为140消费并不高,仅此而己。
所以,第一,我说的就是我认为,别人是不是这么认为本来也是他的自由,我没有说客观,这是你自己加进来的。
第二,我也认为不管低不是都不是事情的本质原因,我什么时候说过是本质原因了,你一直以来的问题就是自己给别人树靶子再去打。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只是你认为,换个人就可能不这么认为,事实也是这样。所以,所谓低不是客观存在而是你的主观认知。不能作为事实基础。
: 第二,不管低不低都不是事情的本质原因,与冲突发生没有逻辑关系。花一万和花一百,都不是可以因顾客提出续面需求而训斥的理由问题的实质是店主认知偏执,蛮横无理,甚至在这个顾客前就早有上千差评。
: 最后,我只是驳斥你的观点,你才是很好的体现了什么是为了攻击而攻击。
: ...................
--
FROM 114.2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