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这种蓄意误导说什么四次,是什么心理很明显,全网关于次数的报道讨论,只有你一个提到四,这才是事实。
现有信息,各方公认的是续面两次。店家主张要求了第三次续。顾客对着镜头对记者陈述中,否认要了第三次。这才是准确描述。双方都认可的可以作为事实。一方主张的要说清楚。
当然,立场先行,主管决定客观的,不愿意这么做,可以理解。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续第三次第四碗,是事实吗?为什么不能说四碗?只能说续三次不能说续第四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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