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胡说,你这给他人造成严重误导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根据我的记忆,他不救人,那么他就没有救助义务,即如果不施救,即使后面出现了严重的结果,他也没有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施救了,那么他就要对从施救开始到最终的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假设他救助了这个孩子,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孩子还是去世了,只要孩子家长诉讼,他大概率要承担不超过30%的责任,如果救助过程中有什么失误之类的,可能承担的责任还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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