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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普法,《民法典》见义勇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guoq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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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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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太少了。系统设计者优先考虑的是如何绝对避免“因鼓励行动而引发事件”。他们宁可承受“执法不力”造成慢性、分散的“静默损失”,也不愿承担一起“见义勇为反遭重伤”的急性、集中的“风险”。事实上,他就是让老实人你就吃点亏,你违法违规你就得点便宜。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见义勇为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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