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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普法,《民法典》见义勇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ZHMZFF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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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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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瞎说了
一个互助互帮有温度的社会,谁不喜欢
只有反社会人格才说“不待见的法条”
【 在 InnocentGrey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劳动法差不多
: 属于领导自己都不待见的法条
--
修改:ZHMZFFL FROM 60.1.12.*
FROM 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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