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谁活得久听谁的。谁先走,视为弃权。比如,如果贵丈母娘先走(没有诅咒的意思),那就埋进墓地等着贵老丈人合葬;如果贵老丈人先走,可以先找个骨灰堂寄放,等贵丈母娘百年之后,俩人一起海葬。
【 在 songyun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丈人想的是去世以后骨灰埋到家乡或者生活地的公墓里,丈母娘希望去世以后骨灰海葬就行了。
: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丈母娘海葬的话,将来就会出现老丈人孤零零一个人埋在墓地里,现在双方都不改变自己的想法。
: 然后老丈人就想着趁活着离婚了,重新找一个能和自己合葬的妻子,现在子女年纪也大了,也没啥需要照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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