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谅解了。当时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除了我父母)都觉得该怎么进行怎么进行。有仇报仇。但是我狠不下心。我没有办法承受把孩子爸爸送进去的心理压力,就感觉没有办法面对孩子。我们也咨询了律师,警察。办案的警察是一直让我去做伤情鉴定,说大概率是轻伤二级。另外一个警察朋友说,如果真正轻伤二级,就是公诉案件,可能结果就不是我能控制的。我不想把他送进去,所以尽管报案的警察几次催我,我最终放弃了伤情鉴定。跟前夫象征性要了5万的赔偿。在我看来,是我放过了前夫,毕竟我保住了他事业单位的工作。而前夫认为我坑了孩子5万块钱,因为那个钱是他妈给孩子存的。
所以就是不可理喻吧。
此后我把他所有通讯方式拉黑了。从此清静了。给孩子买了一个手机,他如果有事打孩子手机。
但是这件事在后面的每一次冲突中,我都会想起,都会后悔,为什么当时没有把他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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