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多子女家庭养老可以遵循几个原则,重要性依次减弱。
1. 首先是每位子女都应该有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的责任感。责任是第一,责任划分是第二。
2. 责任划分基本遵循权责对等原则。父母给的爱多,给的资源多,就应该主动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
3. 子女能者适当多承担的原则。因为子女个人条件有好有坏,可能父母最疼爱的反而发展不好,父母最不疼爱的反而发展的最好,所以有时也不能完全按照原则2来。
【 在 s1111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有三姐弟,我是姐姐,下有两弟。我跟大弟都是80后,小弟是90后。
: 我父亲生于1948年,快80;母亲比父亲小9岁,远嫁给我父亲,劳苦半生。两位老人身体不好,腿脚不便,都在老家定居。
: 我们姐弟三从小成绩不错,接受高等教育后,分别在北京、杭州、合肥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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