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合理化私刑暴力”就是针对“个别”判罚问题的啊
完全自洽
因为大部分判罚都是没有问题的,不需要针对
但是如果没有“这些少量判例”被民间正义力量纠正,那么有问题的判罚就看越来越多的
即所谓的“咱们这里烂一点,大清国就会烂一片;咱们这里烂一片,大清各地百姓就会揭竿而起”
过份打压民间正义,很可能导致其力量越来越强大呢?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别判例问题,逻辑上怎么支撑你的结论?你毫无基本逻辑。
: 合理化私刑暴力,鼓吹私斗的,非蠢既坏,确实不一定都是思维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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