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说不可能有错误有缺陷啊?公荃力又不止是公捡珐,非要异化为私权力的私刑报复才是监督么?逻辑在哪里?我有说当事人不能喊冤申诉,律师不能发声么?陪审团问题前面说过了。本质也是法庭一部分不是私力。
【 在 allwar2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以商榷就说明他可能是错误的啊,由另外一股力量来监督不是很好?
: 判决当然是商榷的后果,法g、双方率市,当事人
: 甚至可以说,有相当比例的案子,都没走到宣判,就双方和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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