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逻辑肯定是没问题的
你说的那些监督手段,其实大体上是一个方向的
而民间正义力量,才是完全独立,无法掌控的;可以对冤假错案有着很大的纠偏作用
比如你是法g,你说的那些监督力量,你都可以讨论,最多也就是“你判错了一次”
但民间不同,他们可能直接送走你
哪一种更能起到监督作用,一目了然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从来也没说过错案即便没有严重后果就没有问题,就不应纠正。说的更明白一些,我认为有错必纠。我的逻辑一致自洽,是你的逻辑混乱,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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