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好多,只能发图片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本身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本身问题,作为侦查机关,本身就可以作出处罚决定,如果影响很大的行政执法,当然存在权力过大问题,但是一般行政执法,如果流程过于严苛,就存在管理效率低,权力被限缩问题。
: 如果仅仅是罚款和批评教育,本来就该全部纳入行政法体系,由侦查执法机关掌握。但如果会造成公民荃利被损害剥夺,应该至少由侦审两级做出认定和处罚。
: 行政执法的一定自主空间本身,只要有利于社会秩序维护,不应过度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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