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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粗大】东莞男,抢劫,沙害,强健2人,判死缓!!
lefen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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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8: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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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必然伴随暴力行为,时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之一,所以不会另外再定一个罪
抢劫致人死亡的,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情形进行处理。(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后定罪时提了,致死,定罪只是抢劫zui,有点不合适,应该提一个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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