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想清楚了,那就签。
再婚再育就是了。
【 在 suas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多月没来了,很多回复我都没有看,能有几十页回复说实话是我想不到的。
: 这个协议我当然是接受的,我是独生子,从小父母感情很差,所以我向往完整家庭孩子其乐融融的温暖,如果离婚,我也不想拆散两个女儿,她们相互陪伴一起成长会更好,硬分开了以后就没多少感情了,这是我不想看到的,一般正常孩子肯定是愿随妈生活的,这是我不愿离婚的最大原因。但是相比以前,我平时跟她说话已经有了情感隔离,客气感、疏远感,不再像以前那样随口就说无拘束,这是我自己都万万想不到的。我知道,这样下去,离正式结束婚姻可能也不远了,甚至我先提出离婚也有可能。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无非就是不爱了,本来当初也是认识四个月就领证了,感情谈不上深厚,我也不是她中意的那类人(闹离婚时她亲口说过)。女儿甚至说她跟我结婚只是为了有个孩子(女儿问她,她这么回答的)。我也独自带过两个孩子一段时间,我发现没有她,我会变得更勤快,她在家,我反而不想干活。这么说不是意味着她勤快,事实她也跟我一样,大家半斤八两。虽然感情不深,但是为什么会生第二个,因为想凑个好字,这是当时大家的共识,无论男女,都不会生第三胎了。平时她还是跟从前没什么两样,跟我说话语气也跟以前一样,好像这份协议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可悲的是,她不知道我内心多少有点变了,虽然从行动上是比以前积极。现在我觉得,离婚也未尝不可,一个月有10天左右和小孩共同生活,加上寒暑假、节日等,好像结果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差,最大的代价是不能时常盯着小孩的学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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