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我反思了下,脑子糊涂啊!第一,当时10万元都分到手里了,干嘛头脑一热,高风亮节了一个都交给了弟弟,现在陷入被动应诉中。第二,5年前父亲去世后,就应该及时追问10万保管款以及父母单位发放的伤葬费抚恤金等(到现在也没人告诉我,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分配权)然后算一下总额,大方表示给我转账多少,剩下算给弟弟的补偿。其他不再参与,也没有如今的官司缠身了。
【 在 toutaku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还你10,你配合他公证放弃改善房份额,老房子每人三分之一,你不去配合的理由是他不愿意把他的三分之一让给妹妹,然而妹妹不需要你出头,不吭声。~这事要不就是你脑子糊的,要不就是另有隐情。一码归一码,你把三件事搅合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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