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懂,我感觉是你要主张那十万块钱被混淆啊,当然就是你举证了,以及你可以起诉弟弟还你十万块钱。
另外太长了,总结的话,是不是就是你父母留给你们一人十万块钱,以及老房子有你三分之一的份额算三十万。现在你的十万块钱由于你lg穷大方以及由于你们两口子完全没照顾过父亲,所以十万块钱事实上还在弟弟手里,以及当时弟弟说他不给你了的时候你已经认可了。后面是因为你要求弟弟把他的三十万老房子份额无偿给妹妹,而弟弟不同意,于是你转身拿那十万块钱说事。
有一句说一句,你挺那啥的,你是觉得你是一家之主,所以你说怎样就怎样么。你愿意把你的三十万份额给妹妹,你自己给就是了,你弟弟给不给关你啥事儿。
至于你弟弟,既然他能证明那个房子的所有钱都是他出的,那个房子自然就是他的,关你的十万块钱啥事儿。
至于你妹妹,官司事实上是她引起来的,你大可以告诉她那三分之一份额你不放弃了,三一三十一,老房子该怎么分怎么分,反正你们姐弟的情分已经撕破脸了,还有啥可抹不开的。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
: 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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