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你弟弟起诉你的这个案子里,你弟弟没说不还你10万块钱吧,只不过不是这个案子的诉讼目的,你说的首付款混着你的10万块钱,这个主张责任属实是你的责任。
关于之前交给弟弟的10万现金和你父母的丧葬费,虽然你之前明确电话里说10万块钱给弟弟了不要了,现在如果想要的话,需要另案起诉的,得提供当时的遗嘱,你妹妹出庭作证证明你把现金给弟弟了,还有你妹妹收到那13万的收款凭证,这样才有机会拿回你的10万和丧葬费。不过,你妹妹给你做证的话,也算是和你弟弟撕破脸了,他们俩人的关系以后也不好相处。你赢了官司,也算是彻底让你们姐弟三人的亲情关系荡然无存了。
关于父母留下那房子,你不能代表你弟弟的意愿擅自就替他做主把他的份额给你妹妹,你妹妹好像也愿意掏钱买你弟弟的那个份额,你跟着较劲什么呢?因为你弟弟不愿意给,和你可怜妹妹的心思不一致,你就和他闹那10万块钱现金的事情,撕破脸,最后让他起诉你,这个值得吗?
你把自己房子的份额给妹妹了,10万块钱现金给弟弟了,本来可以很好的处理,皆大欢喜的,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 在 cocobr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点不想把家里的破事拿来说,对于广大网友,尤其水木网友来说,年薪百万者不在少数,10万元不值一提,姐弟亲情难道不值10万元?但是我这3个月来是被迫应诉,卷入这一场官司,被诉讼程序推着走到了今天,又被迫上诉,今天看了一天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部分,困惑至极,向水木网友们求助,看有没有熟悉法律的,给我解答下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 但是现在答复我的网友一堆小问题,不断的问,还各种恶意揣测。我不断地解答,越来越跑题,
: 我截取的法庭调查就是当庭庭审的笔录部分。我就是想问问:这样的法庭质证环节,没有互相质证和充分辩论,法官不让我们说话,就结束了。最后我败诉,说我没有提交证据,证实10万元挪用至购房款中。我憋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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