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候两个同学课间打闹,打碎了我桌上的保温杯,那时候保温杯几十元还是个大件。
好几个跟我关系好的同学凑在一起,组成了临时小法庭,判决两个打闹的同学责任主次,分别要赔我多少钱,第二天带过来。
晚上我回家跟爸妈说了这事,他们批评了我,告诉我有些事情不是故意的,没必要让同学赔钱。
第二天我同学把钱给我,我没要。
从此我学会了得饶人处且饶人,有理也不一定非要不饶人。
衣物有价,损坏赔偿也很正确,但这件事你如何处理,可能会参与到孩子的人格塑造中去,影响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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